近日,江西省紀委公佈九江市有100多人因為填寫《可能產生利益衝突的國家工作人員特定關係人從業情況登記表》(以下簡稱《登記表》)不全,而被退回填寫整改。至此,江西省從年初開始的防止利益衝突專項治理已經結束。(11月11日《南方都市報》)
  曾有專家指出,反腐敗本質上是控制官員的利益衝突。在美國,更有法律形式的《利益衝突法》約束公職人員行為。江西省有關部門能站在“利益衝突”的角度探尋反腐良藥,不失為認準了腐敗的一種形成根源,乍一看的確很“美”。
  但就像政策制定者已遇到問題一樣,與各級官員談“利益衝突”絕不是件輕鬆活兒。在九江1180名縣處級領導幹部填寫的《登記表》里,有關部門僅憑肉眼一雙,便找出了100餘份資料填寫不全的“負面教材”。地級市裡官職並不算低的縣處級幹部,對“利益衝突”的認識態度可想而知。
  這還只是已曝出的一個表象。要知道,資料填寫全不全,或許本就是個難以徹底解開的扣子。文件里可以規定哪些人屬於“特定關係人”,但無論怎麼要求,有哪些不明顯的“特定關係”,監管部門很難一一把握。比如,外人可以推測配偶父母子女這些常規角色,但像“二表嫂”“三姨夫”這類的“遠房親戚”,外人誰知有無?更有甚者,若某些官員連身份證都可以擁有多個,遑論一張紙、一支筆填全資料。
  有關部門並非沒有意識到這個問題,配套了一定範圍內的公示和不低於20%的抽查制度。但即使發現一二,後續措施還是讓人不踏實。據報道,萍鄉市對存在利益衝突的5名科級幹部及9名工作人員,分別作出調離單位、調整崗位、收繳違規收益等處理。既然發現了違規收益,僅僅收繳所得或調離崗位顯然是沒有說服力的,這也讓有關部門的制度看上去雷聲大卻雨點小。
  通過人物關係刻畫出官員和他人之間的潛在利益線條,釐清可能滋生腐敗的源頭,應是此次防止利益衝突專項治理題中應有之義。但一張《登記表》貫穿始終的做法,不僅是對防止利益衝突的過於簡單化理解,也是對某些官員的過於信任,期望他們能主動釐清所有關係“裸奔”或繳械。殊不知,在雙方都“心知肚明”的情況下,這還不如問“你腐敗嗎”來得直接。
  簡言之,要根治腐敗,與官員們談利益衝突只能算“前招”。在防止利益衝突制度落地生根的同時,建立一個更有效的腐敗發現機制,才是腐敗面前致命的“後招”。
  文/冬月禾
  
  (辣味時評,一掃就行!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!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!)  (原標題:與官員談“利益衝突”看上去很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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